抚顺望花区电业局工作人员来查看电表 主任记者 周松 摄
晨报讯(主任记者 周松)今年春节,抚顺的田先生全家在外地过的年,可是回家后发现,当月的电费有180元。
一查才知道,电业局收费把田先生家和对门搞反了,再一查,两家相互给对方错交了近10年的电费!
昨日,住在望花区建设社区3号楼6单元303室的田先生告诉记者,2001年8月份入住的时候就有点纳闷,自家的房子是单间,家用电器只有电视和冰箱,连热水器都没有,可是每月电费都在80元左右,“我以为电费涨价了,也就没多合计。”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今年春节期间。田先生一家去外地过年,一个月后回家发现电费通知单上写着单月电费为180元,田先生蒙了,“一个月没有人,怎么出来那么高的电费?”
田先生找到所在区供电局,得知电业局将对门301室电费单算在田先生头上了,更离谱的是,对门邻居近10年来一直缴纳的电费是田先生家的用电量。
记者联系到望花区电业局相关部门,30分钟后,一位田姓工作人员带领两名工人赶到,经过仔细检查后,田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的确是反了,这个单元门牌安排得太特殊了,正常是顺时针排序,但是这个单元却是逆时针排序,导致我们当初在电表收费录入的时候搞反了,回去后立刻将电脑录入调整回来。”
针对两家错交了10年电费所产生的“价格差”,电业局工作人员表示将调出详细交费清单,然后协调两家“多退少补”,一定会将问题妥善处理好。
问题终于得到解决,田先生也放心了,“这下总算可以给自己家交电费了,估计调完之后,家里的电费也不会那么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