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楚汉
3月3日,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将很快出台,现在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谈及方案公布时间表时,袁贵仁爽快地表示:用不了十个月。(3月4日《广州日报》)
民间呼唤已久的异地高考改革,终于在实施时间上迎来了教育部的首次明确回应。虽然说这个“时间表”还相当粗糙,但10个月内出台方案的消息至少表明,对异地高考方案的调研和论证已经迈出实质性一步,即将走向公布、实施阶段。
推行异地高考已成共识,对此教育部门早已明确态度。之所以方案迟迟难以出台,更多还是出于稳妥的现实考虑,避免造成新的不公。这其中,最让很多人担心的就是所谓“高考移民”现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教育部强调将要实施的异地高考方案依然是“有条件准入”、“不完全放开”,既要考虑城市的承载能力,也要考虑家长的工作情况,应该说可以理解。改革从来不可能一蹴而就,重要的是,改革已经在路上。
不过应该看到的是,“高考移民”本就不是异地高考的天然敌人。不必否认,“高考移民”客观存在,也事实上损害着本地考生的利益,但这并不是“移民”考生及家长的主观意愿,根本原因更在于教育领域中的现实不均衡。这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的不均衡,直接催生出了“高考移民”的利益空间;二是高校招生计划的投放不均衡,许多高校特别是重点大学在办学地计划太多,人为制造出了高考中的招生不公平。
换言之,推行异地高考之后,基于现实,对“高考移民”现象的预防和打击依然需要坚持,但更重要的,其实更应该在加快教育均衡方面作出更多努力。教育欠发达地区需要加快增加教育投入的进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尽快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另一方面,较发达地区的重点高校也要降低在本地区过多的招生计划,逐步推行按地区考生人数投放计划,以真正从招生源头上实现公平公正。
2012年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县级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即可落户,地级市工作三年可以落户,被称为我国户籍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或许,这客观上也对加快异地高考起到了促进作用——户籍已经“放开”,再限制在户籍所在地高考有何意义?不过换个角度来看,这实际上也为预防“高考移民”增加了难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只有加快教育均衡的步伐,才能从根本上完善异地高考政策的实施。实现教育均衡,是推行异地高考的需要,其实更是教育发展本身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