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王雅丽)难挡“高薪”诱惑,四名“老司机”组团接受他人委托,以远超市场价的运费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日前,市法院依法审结该起非法经营案,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张某广、李某、李某岩、耿某军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各五万元。
2021年3月,被告人张某广为赚取高额运费,接受他人委托帮助运输香烟,后又介绍被告人李某、李某岩、耿某军共同参与,约定各自驾驶货车从山东省运输香烟至广东省,每部货车到达目的地后可获运费4万元。“货主”在山东省安排将香烟装载至货车上后,四人先后出发前往目的地。途中,张某广作为联络人与“货主”联系并传达“货主”的指示,指引驾驶路线。然而,四人驾驶货车在某服务区停留时,被执法机关查获。经清点鉴定,上述货车所装载烟草价值共计两千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广、李某、李某岩、耿某军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明知他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仍帮助运输,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四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结合四名被告人从犯、坦白和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