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社会法制 > 社会万象
投稿

搭乘受伤索赔偿 联合调解促和睦

2021-09-18 18:06:48 来源:福鼎新闻网 作者:郑秋卉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福鼎新闻网讯(郑秋卉)福鼎一女子付费搭乘同村人摩托车发生事故,受伤后将驾驶员诉至法院索要赔偿。日前,市法院邀请村干部成功调解该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7PA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2020年12月,小林甲付费搭乘小陈驾驶的摩托车,途中与小刘驾驶的无牌三轮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小林受伤住院。经认定,在此次事故中小刘负主要责任,小陈负次要责任,小林无责任。小林认为其与小陈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小陈应将其安全运输到目的地,现因小陈造成其受伤,小陈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后,虽然小陈及小刘已分别赔偿小林1.5万元、1万元,但小林认为仍存在经济损失15余万元,遂诉至法院要求小陈赔偿。7PA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村村干部参与调解。考虑到双方家庭经济状况都存在困难,村干部从邻里和睦出发进行劝导,法官则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说理,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陈同意再赔偿3.5万元,小林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7PA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汪晶晶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福鼎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福鼎新闻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技术服务:0593-7998976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