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刘常娟)近日,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获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作为福建省法院唯一一支基层法院队伍位列其中。7746天,这是这支队伍自1997年建队以来安全保障累计天数,也是他们每个人的“光荣勋章”。
据了解,市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警务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战斗力强的司法警察队伍。重点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组织开展警务安全教育,认真学习上级部门下发警务安全制度、条令,对照警务安全责任事故通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问题逐一整改落实,绷紧警务安全弦。强化工作制度建设,坚持每周例会、每天晨会制度,总结、部署阶段性警务安全保障工作,规范审执工作派警工作制度,定期、定岗、定人执行押解、门岗警卫和安全检查,凡重大敏感案件坚持安全预警制度常态化。强化警务装备建设,定期更新警械器具、单警警务装备,升级改造现有羁押室,各安检口配备绿色通行、防冲撞设备,开展监控、报警和指挥系统性能检测、功能维护工作。强化警务督察指导,健全警务督察制度,加强窗口单位执勤人员现场督察,落实24小时日查夜巡制度、门卫登记制度、交接班和值班人员登记制度,借助警务指挥中心实现远程视频抽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