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游晨枫)一男子接连多次盗窃而被公安抓获,在警方监视居住期间仍“手痒”作案。日前,市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吕某盗窃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7年3月某日晚,被告人吕某在市医院取药窗口取药时,趁被害人邓某不备,盗走了邓某放在上衣口袋内的一部手机悄然“离场”。几个小时后,吕某离开医院逛至不远处的某家面包店,又顺手拿走了被害人洪某放在收银台上的一部手机。第二天凌晨,吕某在医院急诊科等候医生开药时,趁身旁俩被害人熟睡之机,盗走了放置在病床上的手提包和手机等物品。取完药的吕某在逛至产科病房及某便利店时,又以同样的方式盗走两部手机、三瓶饮料。当天,吕某便被公安民警抓获,但因其有病在身而被监视居住。原以为吕某会洗心革面,不料其又在某小吃店内趁无人之机,盗走了灶台柜子里的一个手提包。同月29日,吕某再次因盗窃“作客”公安局。随后几个月的监视居住期,吕某仍多次趁无人之机,接连盗走6部手机及2万余元现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40332.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