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刘常娟)为了偿还个人高利贷,福鼎一男子竟把“主意”打到了朋友头上,伪造了一个山林开采项目,骗取钱财77700元。日前,福鼎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金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7年4月初,因一时还债无门,被告人林某金便向朋友董某谎称,其在福鼎市白琳镇某村集体山实施柳杉树开采项目,诚邀董某入股。为了进一步获董某信任,林某金还伪造了一份与该村村长“雷某”签订的集体山柳杉树买卖合同,实际上村长这个人也并不存在。董某信以为真,先后转了15000元到林某金的账户上,又让林某金帮忙转销一批美国松。林某金将美国松倒卖后,又以其他理由搪塞董某,从而将买卖所得的19000元据为己有。在董某步入林某金的圈套后,林某金便先后以办理砍伐证、办证疏通关系、租用场地和地磅、开采道路费为由,骗取董某43700元。
一个月后,当董某询问林某金柳杉树项目的进度时,林某金便向董某道出“真相”,并表示会想办法还钱。随后,董某便以林某金涉嫌诈骗向福鼎市公安局报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77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并责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退赔被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