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通讯员 韩林)两位聋哑人不谋取正当职业,却专门在公车上扒窃,在两个月的时间内便作案4起。近日,市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甲、陈乙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2017年4月20日,被告人陈甲、陈乙乘坐9路公交车,趁车上人多拥挤之机,从被害人杨某华单肩包内盗得现金5800元。次日,两位被告人在1路公交车上再次实施扒窃行为,从被害人许某弟手提包内盗得现金1500元以及结婚证、身份证、存折、蓝色记事本等物品。在随后的一个月内被告人以相同手段连续作案两起,分别盗得现金600元、1300元。5月9日,市公安局于在桐城街道中汇广场公交站点抓获二被告人。
残疾人本是需要社会关爱的弱势群体,然而这两名聋哑男子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着实令人可惜。另外,上下班时公交车难免拥挤,大家要注意看管好自身财物,不要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