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为母出头,用美工刀致人轻伤二级。近日,市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李某的母亲孙某与被害人付某都是龙安开发区某公司职工。2017年5月,被告人李某因母亲曾与公司同事发生矛盾,便前往该公司厂区车间并与被害人付某发生争执继而扭打。在争斗过程中,被告人李某使用随身携带的美工刀,将被害人付某左下腹部划伤,造成被害人付某轻伤二级。事后,被告人李某通过其家属赔偿被害人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1910元,取得谅解。
解决矛盾的方式有很多种,通过沟通技巧和平解决,才是最好的办法。(福鼎法院 游晨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