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通讯员 赖昕玫)粗心人不慎遗留信用卡,贪心人见财起意取款。近日,市法院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毛某通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7年4月某日,被告人毛某通在中国建设银行福鼎某支行ATM自动取款机取款时,见到一张银行卡遗留在取款机内,不仅未通知银行工作人员,还将卡内的5500元人民币取走。被害人收到银行短信取款通知后,才意识到银行卡遗失,赶忙报警。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根据银行监控第一时间确定了被告人,并追回款项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结合被告人毛某通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社区意见,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大家日常在ATM自动取款机取款时,要记得及时取走银行卡,若不慎遗失,及时前往银行挂失,一旦被人盗刷或取款,要及时报案。另外,若捡到他人信用卡可以交给发卡银行或者公安机关,千万不要一时鬼迷心窍,惹上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