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女子李某本是一足浴店老板,为了赚些“外快”,竟然打起了在自家店里容留他人卖淫的主意,不料卖淫事发,自己也遭牵连。
2016年5月,李某收拾了其自营足浴店的一间房间作为卖淫的场所。平日里,足浴店做的是正经生意,但实际上也是在为卖淫打掩护。梁某是李某赚取这笔外快的“合伙人”,每达成一单“生意”,李某会从中抽头获利50元。
在被警方拘留前,李某和梁某两人一共做成了两单“生意”,一单成交是借着自家足浴店的便利,另外一单是在李某承租的民房内。在梁某为嫖娼人员袁某提供性服务的时候,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从房间内搜出了避孕套4个。随后,李某也被公安民警顺势找到,民警亦在其自营的足浴店内发现了15个避孕套。
同年6月,李某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外快”没赚到,还把自己赔了进去。近日,福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场所容留妇女从事卖淫活动,破坏良好社会风气,遂以容留卖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通讯员:刘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