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章小惠)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进行发明创造是件值得提倡的事,但我市三个男子却将聪明才智用错了地方,自制枪支,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2014年间,被告人江某侃在龙安开发区某理发店内向夏某重(已判决)以人民币150元的价格购得一支自制鸟铳。江某侃不仅自制枪支指导同伴走上“不归路”。
2016年1月,被告人林某忍通过淘宝网购得一支射钉枪、一根无缝钢管等物。同年2月,林某忍在被告人苏某俊经营的摩托车维修店内借用电焊机等工具,自行将无缝钢管焊接到射钉枪枪膛上,但因焊接不牢,无缝钢管在试射过程中脱落。其后,林某忍再次携带射钉枪及无缝钢管至苏某俊店铺,并联系江某侃前来帮忙。经江某侃在旁提示与指导下,苏某俊帮助林某忍使用电焊机将无缝钢管重新焊接到射钉枪枪膛上。
2016年3月,苏某俊也依样画葫芦改装了一支射钉枪。同日22时许,江某侃、苏某俊、林某忍等人相约各自携带自制鸟铳或改装射钉枪外出打猎。行至龙安开发某村公路北侧时被巡逻公安民警发现。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被告人江某侃,并查扣其携带的自制鸟铳及火药、钢珠等物。后江某侃在民警动员下,劝说苏某俊、林某忍到案。经鉴定,江某侃持有的自制鸟铳、苏某俊和林某忍持有的改装射钉枪均可认定为枪支。
法院经审理依法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江某侃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苏某俊、林某忍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