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鼎法院联合福鼎供电公司对被执行人朱某炽、张某英所共有的位于福鼎市点头镇的房产采取断电措施,这在宁德市尚属首例,这亦是福鼎法院首次采用断电措施,以重拳出击治老赖、促执行。
在方某龙、曾某凤诉朱某炽、张某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福鼎法院经审理,于2015年8月判决朱某炽、张某英偿还两原告50万元及利息,因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16年4月,方某龙、曾某凤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9月,福鼎法院采取停电措施以督促被执行人配合执行工作,在对该处房产所有人(即被执行人朱某炽、张某英)发出停电公告后,被执行人仍拒绝搬出所抵押房屋,该院遂于10月份向福鼎供电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停止对上述房屋供电。
停电只是福鼎法院重拳治老赖的“新招”之一,为全力打击老赖,福鼎法院已与国网福鼎供电公司、福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就协助办理终止、恢复供水供电措施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涉案房地产联手出击。强制断电不会是福鼎法院最后的措施,面对“老赖”,“执行”永远在路上。
(通讯员:福鼎法院 刘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