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对毒品的认知,加上自身内心空虚,一心寻求刺激,一些人总是经不住毒品的诱惑,殊不知一旦染毒,终将万劫不复。近日,福鼎法院受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8月19日,被告人张某民在泉州市区以人民币9000元的价格,从一贵州人处购买一袋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用于自己吸食。8月21日上午,张某民为到青岛后可以继续吸食,便携带该毒品乘坐大客车,途径沈海高速福鼎闽浙检查站时,值班民警从其乘坐的铺位处查扣到该毒品72.2717克。
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法官提醒,被告人张某民选错了,注定悔恨一生。他怎么也想不到,仅仅一次过把瘾的尝试,却让他走上回不去的深渊。
(通讯员:福鼎法院 陈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