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收藏来说,有人喜欢收藏古玩,也有人收藏邮票,有人却喜欢“收藏”后视镜。最终因为他们的这一“爱好”走上了犯罪道路。近日,福鼎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戴某、曾某和康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七年不等。
2015年10月,被告人戴某和康某原计划前往广西省贺州市盗窃金店,途中为了寻找代步工具,遂在广东省乳源县某镇盗走一辆路边的面包车(价值38400)。同年11月,被告人戴某、曾某在浙江省苍南县盗走一辆面包车后,在回福鼎的途中,俩人“看上”了停在路边的数辆高档小车后视镜,在盗取这些后视镜后,进行转卖,从中获取利益。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间,被告人戴某达和被告人曾某宇、康某磊等人以上述手法在浙江省苍南县、福鼎市、漳浦县城等地多次实施盗窃高档小车后视镜。其中,被告人戴某达参与作案四次,盗窃数额达186336元,被告人曾某宇参与作案三次,盗窃数额达118718元,被告人康某磊参与作案二次,盗窃数额达112239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某、曾某、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戴某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三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莫把手伸向公私财物,否则会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讯员:福鼎法院 杨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