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原本是享受着烂漫青春的年纪,但是,花季少女小花(化名)却因为无知抛弃亲生儿子致其死亡而犯下了大错。近日,福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还未成年的小花在外打工时认识了男友并发生了性关系,俩人虽未在意,但早已种下了苦果。没过多久二人分手,小花便回了福鼎老家。由于年幼无知,小花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只觉得自己变胖了。而小花的父母长期分居,父亲酗酒,母亲离家在外,年幼的小花连基本的生存都成了问题,何谈家庭教育和关怀?在小花怀孕的这十个月里,家人以及邻居都没有发觉异常。直到生产前几天,小花感觉到了胎动,她才知道自己怀孕了。在她生下孩子的时候,她极度害怕甚至于是恐惧,她不知道怎么向父母交代,她甚至于不知道怎么去面对这个孩子,最后她的脑海里萌生了一个念头——把孩子丢了。一念之差,她用睡裤和被单将刚出生的孩子裹了趁夜丢到家门前涵洞下。由于吸入淡水、粪便等物,这个刚刚来到世上的孩子,还没有看看这个世界,生命便与他挥手告别……
庭审结束后,她掩着泪水和母亲说了一句“对不起”。对于母亲,小花或许能够获得谅解,但是对于她自己的孩子,她的对不起已经无人回应。在这个案件当中,我们在惋惜一个生命逝去的同时,还应当思考这个无知少女犯错的背后。家庭教育的缺失首当其冲,最根本的还是对于法律的无知。每个生命在出生时就拥有了生命权,这个权利是受到我国刑法的保护。即使没有能力抚养新生儿,也应当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让这个生命继续。我们应当尊重法律,但更应当尊重生命。
最终,小花被福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通讯员:福鼎法院 刘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