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买卖不止实现在实体店,还可以通过微信、微博、淘宝网等平台实现交易。网络交易既节省成本又能避免暴露真实身份,因此越来越多人做起了微商、淘宝店主。但也有些人利用了网络交易的漏洞做起了非法买卖。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依法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方某纯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30日,被告人方某纯通过支付宝的聊天及转账功能,以人民币29元的价格将从微信上线处购得的载有大量淫秽电子信息的百度云盘账号密码贩卖给买家姜某立。2016年1月6日,福鼎市公安局委托宁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对该云盘进行远程勘验并下载云盘内文件,截止至同月21日该网盘无法登陆时,共下载了1004个文件。经鉴定,其中437个视频为淫秽视频,335张图片为淫秽图片,5个txt文件为淫秽小说,33个音频为淫秽音频。
另查明,被告人方某纯还曾于2015年11月7日,采用相同手段,亦以人民币29元的价格将从QQ上线处购得的载有淫秽电子信息的百度云盘账号密码贩卖给买家姜某立。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纯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贩卖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其贩卖对象人数少,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福鼎法院 陈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