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法院受理一起由福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廖某某故意杀人案。
检察院指控,2015年2月,被告人廖某某在外地打工期间与男友施某发生性关系,同年5月,廖某某与男友分手回到前岐老家后发现怀有身孕,同年农历12月26日在其住处产下一名男婴,后因担心未婚生子被人发现,便用分娩时穿的内裤、睡裤等包裹男婴,将其丢弃在住所附近小溪的涵洞下,致使该男婴死亡。经法医鉴定,该男婴生前因吸入性(粪便、羊水、淡水)窒息造成死亡。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廖某某明知天气寒冷情况下将刚出生的婴儿丢弃会导致婴儿死亡的结果,仍将其丢弃,致使该婴儿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福鼎法院:魏凌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