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以随时到法院调看庭审录像,以后打官司就更放心啦。”看着书记员熟练地将庭审的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一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高兴地说道。
据了解,福鼎法院早在2011年便在各个审判法庭和派出法庭安装了录音录像设备,并在各巡回法庭配备相关设备。同时,多次组织各个业务庭的书记员进行技能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技巧。自2015年起,该院开始实行“每庭必录”,要求对每次庭审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集中存储、长期保存,并对设备进行更新升级,该院的七个审判法庭和太姥山法庭均已升级为高清科技法庭。
实行“每庭必录”,将法院的庭审工作放在阳光下,对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倒逼法官“谨言慎行”、规范庭审秩序,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也有效约束着当事人自觉遵守庭审秩序。(福鼎法院:蓝宇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