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法院受理一起入户盗窃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在2015年12月间至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通过在建房屋顶楼平台翻爬进入被害人陈某家中,并将其家中安装的防盗窗掰断,进入家中实施盗窃,将黄金饰品洗劫一空。经清点,被盗黄金饰品包括男士黄金项链2条、金镯3个、女士金戒3枚、男士金戒2枚,一并盗走得还有现金近10000元。经鉴定,被盗黄金饰品价值共计为3万余元。
据查,被告人高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年前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经减刑,于2014年才刑满释放。但高某出狱后不思悔改,又闯入他人家中实施盗窃,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通讯员:福鼎法院 许嘉、陈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