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社会法制 > 法制论坛
投稿

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获刑三年

2016-01-20 11:59:49 来源:福鼎新闻网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因疏忽大意,一农民在田间清除杂草并进行焚烧的过程中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近日,福鼎法院依法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V49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2013年10月24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钟某在福鼎市店下镇某自然村自己的责任田清除田间杂草进行焚烧时,火苗随风飘落到上方山场,引燃山场树木,被告人钟某扑救不及引发该村后门山场森林火灾,直至当晚11时火才被扑灭。经鉴定,林木受害面积470亩,其中林分41.5亩(蓄积量74平方米),3年生幼林428.5亩,直接经济损失合计175100元。V49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案发后,被告人钟某于2015年7月24日向福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到案后当地群众对其表示谅解。经调查评估,被告人钟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V49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致470亩林木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175100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钟某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钟某到案后得到被害方谅解,亦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钟某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区评估意见,决定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故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福鼎法院  夏金莲)V49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福鼎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福鼎新闻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技术服务:0593-7998976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