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是母慈子孝、同享天伦的时刻,却因母子相继贩毒而均面对法律的审判,身陷牢笼,不禁让人唏嘘。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女)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80元,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毒品海洛因及赃款100元,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
被告人张某某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与吸毒人员周某某电话沟通后以人民币80元的价格将一粒海洛因卖给周某某。同日15时许,被告人张某某与吸毒人员何某某电话沟通后,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将一粒海洛因卖给何某某。吸毒人员何某某因产生悔意,交易前向公安机关举报。被告人张某某于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缴获赃款100元、1粒毒品海洛因(重0.0658克)。
据悉,该案被告人张某某与该院于2015年2月6日审结的犯贩卖毒品罪的陈某某(男)属母子关系。陈某某系违反毒品监管制度,明知海洛因是毒品仍多次予以贩卖,情节严重,且陈某某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再犯贩卖毒品罪,系累犯,且为毒品再犯。二被告人归案后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福鼎法院 袁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