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社会法制 > 法制论坛
投稿

渔具棚失火惹民怒 法院与司法局合力灭“心火”

2015-11-02 09:21:58 来源:福鼎新闻网 作者:朱健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2015年4月5日,上海游客周某、宋某、邵某、黄某、刘某一行到嵛山岛旅游,在当地导游小王介绍的餐厅就餐后,邵某拿起放置在二楼前阳台的吉他进行弹唱,由此结识6名苏州游客。当日晚22时许,邵某提议放孔明灯,五名上海游客、两名苏州游客及一名当地村民遂在二楼前阳台一起放飞六盏孔明灯。孔明灯放飞后不久,中灶村村民蔡某的渔具存放棚突发大火。根据福鼎市公安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火灾烧毁福鼎市嵛山镇中灶村某号、某号民房墙体及两者之间的简易搭盖渔具棚等,直接财产损失为28万元。U08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火灾事故发生后,怒火中烧的村民将燃放孔明灯的游客团团围住,不让其离岛。嵛山镇司法所及时介入组织调解,因受损方要求的赔偿款过高而无法达成协议。司法所遂将相关材料移送至福鼎法院太姥山法庭,法庭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决定进行诉前调解以彻底熄灭受损村民的怒火。通过告知双方诉讼风险并分析矛盾纠纷的起因及可能形成的结果,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受损村民获得17.8万元补偿款。据悉,补偿款已全额到位。U08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通讯员:福鼎法院  朱健忠)U08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福鼎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福鼎新闻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技术服务:0593-7998976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