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谎称租房,进入屋内窃取屋主财物。近日,福鼎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拘役五个月。
2015年4月26日,被告人朱某逛至被害人陈某位于福鼎市山前街道某小区的房屋,对被害人陈某的儿子陈小某(8周岁)谎称需要租房而进入该房屋。后趁机在三楼房间内盗走被害人陈某放置于房间衣柜抽屉内的现金人民币1000元。案发后,被害人朱某主动退赔被害人陈某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实施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朱某有劣迹表现,量刑时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属坦白,可从轻处罚;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福鼎法院 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