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社会法制 > 法制论坛
投稿

借款不还辱骂债权人,法院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2015-10-08 10:45:43 来源:福鼎新闻网 作者:谢冰、戴传保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7月27日,福鼎法院受理原告王宇(化名)与被告李云(化名)、陈明(化名)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诉称:被告李云(化名)分别于2014年3月27日、2014年4月28日向原告借款20000元、10000元,约定借款利率为2%。上述款项借出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因二被告系夫妻关系,原告遂将二人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其二人共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及利息。eET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深入了解了案情。经了解,王宇与李云系多年同学,双方关系一直不错。王宇将上述款项借与李云后,李云仅支付部分本息后并远走他乡,王宇代其偿还了一笔债务,陈明作为其丈夫对此一直置之不理。7月初,王宇向陈明要求偿还借款,遭到其恶意辱骂,一气之下诉至法院。eET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承办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电话通知二被告到法院领取相关材料,但李云以自己在异乡养病为由拒来领取,其丈夫陈明到法院后情绪较为激动,拒绝代妻子签收应诉材料。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陈明答应联系妻子亲属出面与原告商谈调解事宜,并代李云签署了诉讼材料。eET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9月8日,承办法官再次组织王宇及其代理律师、陈明及李云舅舅到法院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明当场向王宇承认错误,王宇表示原谅陈明先前的辱骂行为,并主动撤回起诉。       eET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通讯员:福鼎法院   谢冰、戴传保)eET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福鼎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福鼎新闻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技术服务:0593-7998976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