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福鼎法院受理被告人张某星等3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窝藏、包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
福鼎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星、张某齐先后纠集被告人高某门等31人,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张某星、张某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案系涉黑案件,且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巨大。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