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7月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某向其朋友王某等人提议一起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同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杨某在福鼎市桐山街道通过他人的介绍以人民币300元的价格购买了甲基苯丙胺0.6克,并出资在福鼎市桐城街道一酒店登记房间供自己和朋友王某、吴某、戚某等人吸食所购得的冰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关于毒品的监管制度,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毒品和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刚刚,全国第七个扶贫日主题宣传活动暨第
传承红色基因 争做时代新人——我市举
2020年全民健身百村行(贯岭站)之第八届美
登高望远 相伴相行
焦点访谈:为了大地春常在 杀出一条血路
海口社区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文明创建
山前:整治环境 树立形象
福鼎:文化惠民演出 润泽百姓生活
开展“断卡”行动 打击新型网络诈骗
我市组织收看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事
9000万元!“全闽乐购·畅享宁德”全闽乐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今天全市8所中学2842名高三学生复学
毒品盯上电子烟!拱北海关查获走私大麻电
福鼎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
专家学者对福鼎饼花的评价
秋空明月悬 童趣满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