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13年3月14日10时许,福鼎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在福鼎市桐城街道被告人黄某的住处查获被告人黄某拥有的用塑料袋包装的冰毒(甲基苯丙胺)13包及吸毒工具等物。经福鼎市质量计量检测所计量检测,查获的冰毒共计重245.6097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冰毒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达245.6097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黄某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