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八字”不合,福鼎市一对共同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夫妻闹离婚,虽法官耐心劝解,但两人铁了心要离,一个月内就跑了三趟法庭。最终福鼎法院法官依法做出离婚的调解结果。
原告薛某与被告林某系店下镇人,1996年初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之后共生育三个子女。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感情尚好,生活甜蜜,颇为恩爱,二人在外务工财源滚滚,生活过得有滋有味。2004年,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结婚证一领到手,家庭经济状况悄然发生了变化,婚后总是磕磕绊绊,不尽人意。性格不合、“财运”不佳等家庭矛盾日益突出,两口子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口角,感情也渐出裂痕。
求神拜佛之后,“运气”仍不见好转。经人介绍,两人又找算命先生占卦,算命先生说,这是夫妻两人“八字不合”,所以才财运不济,只有离婚才能时来运转。
见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法官给当事人双方普及科学知识,不要迷信“八字不合”这种歪理邪说,要相信科学,并释法明理离婚后的种种严重后果。前两次经过本庭法官耐心的教育引导,夫妻二人答应回家考虑。但不久,夫妻二人再次来到法庭要求离婚,这次任凭本庭法官怎么劝说,当事人仍执意要离。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姻自由,离婚自愿的原则,最后本庭法官做出离婚的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