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福鼎法院在福鼎市第四中学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校园行”活动,得到广大师生欢迎,团市委副书记以及各乡镇中学团委书记观摩了此次特殊“庭审”。
“砰!”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拉开帷幕。法庭中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书记员、辩护人、被告人和法警全部由四中高中二年级学生担任。在“庭审”之前,学生们在法官指导下熟悉审判流程,仔细分析案件材料,剖析案件焦点,组织控辩意见。庭审中,“审判长”按照程序较好地驾驭庭审过程,而“控辩双方”则能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巧妙运用法学理论展开激烈辩论。
“据此,本院依法判决如下……”“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作出判决。
“庭审”后,林斌法官对模拟法庭活动进行分析点评,并向同学们提出要认真学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这个特殊的武器,丰富和保护自己。
模拟法庭活动作为一种创新性的法制教育活动,为学生搭建了新的法律实践平台,让在场的师生亲身经历了一次精彩又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审判”过程,让学生们不仅了解了庭审程序,增长了法律知识,还体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现实意义,提高了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