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福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特别是在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方面,全面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
4月2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前期大量的走访调查,终于成功侦破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并顺利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云(女、36岁、是硖门乡人)抓捕归案。隔天,办案民警又远赴上海,在上海金山区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抓获一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网上在逃人员陈某(女,40岁,我市桐山街道人)。经查,陈某系颜某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共犯,涉及报案人员80余人,平均年龄60多岁,涉及报案金额2000多万元。
同时,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持续开展规劝行动,积极走访在逃人员的亲朋,耐心细致地为其讲解国家政策、法律及有关自首的解释、规定,努力消除思想顾虑,敦促在逃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终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余万元的网上在逃人员吴某珠(女、48岁、我市点头镇人)投案自首;
3日傍晚,涉嫌合同诈骗案潜逃十一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文(男,50岁,我市前岐镇人)也在受害者的陪同下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经查,林某文于2003年11月伪造一份公交公司职工“陈某华”要转让公交车5万元股份的合同,以购买公交车股权为由两次骗得现金7.8万元后一直潜逃至今。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福鼎薛玉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