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福鼎法院与“老赖”斗智斗勇的又一年。与银行、国土系统等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实现被执行人财产查询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大力开展执行“亮剑行动”,梳理出一批涉及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和社会影响较大又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分批次公开曝光,采取查封扣押财产,冻结、扣押账户存款,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离境等强制措施对规避执行的“老赖”进行有效反制,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共受理执行案件1118件,实际执结672件,执行到位标的9864.07万元。
步入2014,旧历新年渐渐临近,大家都忙着回家过年,“老赖”们也回了窝,却有很多农民工、职工等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因为“老赖”回不了家……为严厉打击“老赖”、依法保障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4年1月伊始,福鼎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砺剑行动”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在“亮剑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并以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等十大类122件涉及民生案件为执行重点,让广大人民群众开开心心过年。
蒋某等9名湖南籍的农民工辞职后遭包工头拖欠工资,法院经审理依法判被告黄某支付工友们等共计15.28万元工资款。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判决,气焰嚣张。福鼎法院执行局在协调未果情况下,果断采取查封黄某工厂中机械设备,限期黄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蒋某等人领到全部工资款,开开心心回家。
对于有能力却不履行的“老赖”,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反制,但对于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则更多是一份无奈…………
林某是一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的父亲,案件判决后,对于附带民事赔偿三名被告人一直迟迟不履行,执行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三名被告人都家住农村,家徒四壁,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林某屡屡找到执行干警请求主持公道。执行干警带着林某,依法对三名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搜查。“我们邀请当地政府、民政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先后6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但毫无进展,被执行人家中确实无可执行财产,被执行人的家人也没有帮助被执行人的能力。”
“我们不是不愿意给,是真的没有钱。”面对一贫如洗的被执行人家属和已正在服刑的三名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无可奈何,林某满腔怨言,被执行人家属一脸苦衷,执行遭遇尴尬……
在基层法院的执行实践中,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家境都极为贫困的情况并不少见,仅2013年福鼎法院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等执行案件112件中,自动履行的不到50%,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
执行案件中因穷尽执行手段,被执行人确无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执行。但中止执行后,申请人不可避免陷入困境,而尽管法院没有任何过错,当事人仍会认为是法院在打“白条”,也因此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为此,福鼎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设立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资金构成由政府财政拨付和社会捐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生活困难的申请人进行救助。仅2013年,福鼎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1件99人116.06万元。
2014年1月28日,作为开展涉民生案件“砺剑行动”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重要工作组成部分,福鼎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19个案件37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2万元。
“执行过程我看在眼里,你们尽力了,谢谢。”领过5万元救助金,申请执行人林某对福鼎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表示感谢。
“因一部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或者被执行人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要化解“执行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仅凭司法救助金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但可以缓和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暂时困境,我们也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关爱执行案件中的弱势群体,同时加大对此类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将依法、及时予以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福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锦熙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