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自8月1日开展执行“亮剑行动”至10日,共执结案件27件,执行到位标的283.30万元,标的到位率65.81%,“亮剑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执行工作警务化网格化,整合执行局和法警队力量,以执行干警为主打力量,法警大队全力配合;科学划分片区,集中力量每日深入片区执行。二是用好用足强制措施,共拘留被执行人9人,查封房产8套,冻结账户4个,冻结金额84416.40元,扣押车辆2辆。三是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在查找到被执行人后,若从司法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还有涉案的,立即通知相关业务庭到场送达法律文书,共协助送达文书5件、协助冻结存款27万元、查封房产4处。
(福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