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夏岩缘 苏晶) 日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经过3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移送起诉一起省森林公安局挂牌重点督办的滥伐林木案件。
据悉,2013年3月,民警接报称,沙埕镇台峰村大量林木被人无证砍伐,要求查处。接报后,分局民警迅速出警。经过民警走访调查,并结合现场勘查等工作,确定沙埕镇台峰村村民兰某东、王某治、徐某兴、吴某吕等四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民警将四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经查,2012年农历11月中旬,嫌疑人兰某东、王某治、徐某兴为了种植黄栀子,在明知嫌疑人吴某吕无法获得采伐审批的情况下,仍将自家在福鼎市沙埕镇台峰村良种洋山场的林木分别以3200元、1800元和500元的价格判卖给嫌疑人吴某吕砍伐。2012年农历12月初开始,嫌疑人吴某吕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对判买的林木进行砍伐。经司法鉴定,吴某吕滥伐林木共计3628株,折合林木蓄积量为80.1788立方米,面积32.5亩,被伐林木均属马尾松。目前,该案已被福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移送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此,森林公安民警告诫广大群众,根据《刑法》规定,未经审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