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许多地方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各种矛盾纠纷也随之增多。但磻溪镇涉案量不增反减。据统计,2012年磻溪镇涉诉案件33件,涉诉案件万人比为11.06件,比2011年下降2.69件,调解率为90.9%。自2011年底福鼎市人民法院与磻溪镇在该镇实施共建“无讼乡镇”示范点以来,通过加强多维对接,建立“168工作机制”,采取多元调解、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纠纷排查等工作手段,目前,该镇基本形成了“小矛盾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镇”及“源头预防、多元调处、息讼宁人”的良好局面。按照考核指标,磻溪基本达到“无诉乡镇”的要求。
“‘无讼’并不是说追求无矛盾,或是刻意回避矛盾纠纷,而是有了矛盾纠纷,如何化解在形讼之前。”福鼎市人民法院院长董宇说,这是市法院与磻溪镇在共建“无讼乡镇”初始已达成的共识。
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做调解工作。
市法院、磻溪镇——合力推进“无讼乡镇”建设
每月的市委书记、市长接访日,各乡镇主官特别忙碌。不管群众诉求是否合理,他们都要做好调解、疏导工作。与之相比,磻溪镇的主官倒不必在这一天耗费精力,因为目前磻溪镇还保持着零上访状态。据了解,在磻溪镇并不是没有矛盾纠纷,而是通过事先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磻溪镇桑海村村民蓝某生在多次索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曾经欲组织工友上访。原来,蓝某生在白琳下炉木箱加工厂打工期间,该工厂倒闭,结欠蓝某生工资款2695元,蓝多次向老板讨薪无果,欲组织其他工友进城上访。得知这一情况后,白琳法庭迅速启动劳动维权“绿色通道”,优先予以立案,并及时通知该厂3位股东到场调解,通过多方协调,蓝朝生等11名工人讨回了40000余元工资。
磻溪镇位于我市西南部,境内群山起伏,层峦叠嶂,民风纯朴。偶有矛盾纠纷无非是一些村民、邻里之间的争水、争路、争农机具等。这本是一些小事情,但如果不及时化解,也会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和谐因素。加之,近年来随着该镇大力发展旅游业,九鲤溪漂流、野外拓展等一批旅游项目的开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矛盾纠纷也随之增多。基于此,市人民法院与磻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立足磻溪实际,出台了《关于共建“无讼乡镇”示范点实施方案》,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通过预警排查、法律宣传,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前状态,精心培育“无讼乡镇”。朝着这个总体目标,启动了“168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出五年内逐步形成去讼、止讼、化讼、少讼乃至最终局部区域实现“无讼”的具体目标。
与此同时,磻溪镇还把无讼乡镇建设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议程,积极部署,科学推进,加强考核。坚持网格化运作,设立无讼乡镇建设领导小组。市法院在磻溪镇设立法官工作室,以此为中转站,在湖林、赤溪等村设立巡回办案点,指派三名审判员分别对应与镇政府、村调解组织建立共建关系,共同做好社会事务管理及纠纷应对处理工作,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导,积极回应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并由白琳法庭具体负责多元调解网络的联络、协调、指导、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司法服务、诉调对接、巡回审判、参与综合、法制宣传与民意沟通等工作,全面推进“无讼乡镇”建设。
推行巡回审判机制——为“无讼乡镇”建设目标奠定基础
“这是我们法官送调解书到当事人家中的情景。”在磻溪镇法官工作室里,法官张开建指着墙上的照片向记者介绍。顺着张法官的手指方向,在两边墙壁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调解成功的案例,其调解瞬间被照相机记录了下来。这是一间大约20平米的办公室,因为房间小,且与法庭的庄严、肃穆相比较,这里的气氛要温和了许多。法官工作室的正中间置放着一张方形“调解桌”,桌子不大,调解成功时对立双方站起来就可以握手言和。与此同时,法官也会抓紧时间,下达调解书。由于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以及在轻松的环境中达成的和解,因此,调解后的执行力更强、执行率也更高。
在法官工作室里调解,只是整个调解链当中的一个环节。早在开展“无讼乡镇”试点工作之初,市人民法院和磻溪镇人民政府就联合下发文件,出台了《八项工作机制》,其中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尤为重要。按照要求,法院法官定期深入辖区开展巡回办案,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选择多发易发典型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民意调查、设立民意沟通信箱等,及时了解基层社区和居民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主动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中。
“你的困难,我们也很理解,但是毕竟对方也有困难。你能不能尽最大的努力筹到这笔钱,把这件事情尽快解决了。”6月17日中午,白琳法庭庭长张开建冒着35摄氏度的高温,驱车来到当事人的茶园,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2012年年底磻溪镇黄岗村村民周某照被同村林某宝家的狗咬伤后,不幸身亡。先前司法部门介入调解后达成了15.8万元的赔偿协议,但因当事人家庭困难,交付了部分款项后,剩下赔偿款没有办法得到落实。这有可能产生新一轮纠纷。白琳法庭知道此事后,对先前调解书予以确认,并对案件重新进行梳理。
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张开建等法官或是召集当方面,或是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不下10次。经过努力,这个案件终于有了圆满结局。
在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的同时,非诉讼调解指导、诉调衔接、法制宣传等机制也得到较好地开展。
法官们的努力,成果也是显著的。一份材料显示:2011年全市法院调撤率为74.86%,磻溪调解率达81.37%;2012年全市调撤率为74.04%,磻溪调解率为90.9%。2011年涉诉万人比为13.75件,全市为53件,2012年涉诉案件万人比为11.06件,全市为79件。“自开展‘无讼乡镇’共建以来,市法院为维护磻溪镇稳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正常运转做了大量工作。”郑晋生说。
市法院院长董宇(右)、磻溪镇党委书记郑晋生(左)共同为“无讼乡镇”揭牌。
磻溪镇镇党委书记郑晋生组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联合调解一侵权纠纷。
打造好联络员队伍——形成多元调处的初级网络
在共建“无讼乡镇”中,福鼎市人民法院派出“乡村法官”,一周来一次办案点,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处理一些矛盾纠纷。但由于矛盾纠纷往往具有突发性、潜在性等特点,因此,派驻法官无法做到挨家挨户重点排查,不能第一时间发现纠纷苗头,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该院在法官工作室的基础上,从磻溪镇村两委中聘任18名“无讼乡镇”建设联络员,协助排查矛盾纠纷,掌握纠纷动态,与法院沟通协作,联合调处、交叉调处辖区内重大疑难和跨区域的矛盾纠纷,以形成多元调处的初级网络。
周庆苗是黄岗村支部书记,在共建“无讼乡镇”中,他又多了一个身份——无讼乡镇建设联络员。他的职责是经常帮助法官送达文书、找寻下落不明的当事人,协助法官规劝当事人,协助法官第一时间发现纠纷苗头,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甚至事先介入调解。2012年1月28日,辖区群众杨某蓉驾驶电动车被周某温驾驶的轿车撞成右腿骨折,肇事者拒绝支付医疗费,双方产生纠纷,司法联络员了解情况后,提前介入,做好双方调解,要求肇事者承担医疗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法院及时依法确认其效力,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一场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联络员在推进“无论乡镇”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仅2012年联络员共排查、调解纠纷116件次,协助法院调解民事案件6起。不过,联络员们毕竟不是法律工作者,有些案件调解起来显得力不从心。“我如果遇到自己一时不能调解的纠纷,经常和张庭长联系,请他指导。”联络员在碰到调解难题时首先想到的是及时请求法官帮助。鉴于此,法院每半年派法官对联络员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及处置、调解技能的辅导和培训。2012年以来,共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人民调解员68人次,现场指导案件调解25次。开展巡回审判17次,举办法制专题讲座3次,发放联系卡300余张。
此外,市法院还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认真指导基层村(居)把握相关法律和政策,畅通公众与渠道,完善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推动村(居)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