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 2013年3月1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闽高法〔2013〕80号)对近年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最高法院以及省法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相关廉政制度成绩突出的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以及廉政监察员进行通报表扬。福鼎市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获得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近年来,福鼎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与“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狠抓队伍廉洁教育,大力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每周廉政例会》学习制度,院领导每年给干警上廉政课、设立廉政屏保、发送廉政短信、举行法官誓词宣誓等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积极推进责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七条禁令”,加强权力监督,积极控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案件查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0年以来,我院无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肯定。2011年我院被宁德市纪委列为廉政文化建设试范点。2012年度被福鼎市纪委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