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壮认为,手机软件随意窃取用户地理位置的行为已经对公民的隐私权形成了侵犯,亟须引起相关部门和智能手机用户的重视。
李琳认为,由于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发展迅速,相关立法和规定已经滞后于行业的发展。法律虽然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在现实中,公民很难举证软件窃取自己的信息,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对通过手机GPS监视他人的行为进行审理。
史广顺认为,应该首先从行业规定着手,净化相关产业。相关部门应该明确规定与地理位置无关的软件,不可以捆绑读取GPS信息的条件;与地理位置有关的软件,开启读取GPS信息的服务需经用户授权,用户具有不开启读取GPS信息服务的选择权;无论何时,读取用户地理位置信息需经用户同意,不可后台开启。对于收集、买卖用户地理位置信息的行为,应严厉打击,切实保护用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