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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建设法治浙江轨道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2012-08-09 17:00:50 来源: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本报杭州7月19日电 记者陈东升 近年来,浙江省坚持基层在先、服务领先、民生优先,在法治浙江建设轨道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成效显著,民富境安。新近公布的数据表明,2011年,浙江省城乡居民纯收入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27年位居全国省区第一;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7.35%,连续6年位居全国前列。

  2006年4月,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倡导下,浙江省率全国之先,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决策部署。中央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后,浙江省把法治浙江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在法治浙江建设轨道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以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治浙江建设。6年多来,全省依法执政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区域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说,法治浙江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难点都在基层。为此,浙江省努力以法治方法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通过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全省有50个村、667个村分别被评为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5%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推进阳光村务,全省2.8万多个行政村基本上建立起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推动社会管理向末端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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