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生活 > 汽车
投稿

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税率不变征税对象改为4类

2017-08-09 17:34:01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自昨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oh7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据悉,为了与现行机动车技术标准保持一致,《征求意见稿》将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改为汽车、摩托车、挂车和有轨电车等4类。相比之下,此前相关《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和农用运输车等5类。税率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即维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现行规定,确保税法平稳实施。此外,关于计税价格方面,与《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关于税收减免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公共汽电车辆等临时性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可继续授权由国务院决定。oh7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相关通知指出,为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7年9月6日前通过网络及信函等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任笑元)oh7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福鼎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福鼎新闻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技术服务:0593-7998976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