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洁) 中小学教师资格将告别“铁饭碗”,不再实行终身制。10月17日,记者从宁德市教育局获悉,根据省教育厅发出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今后,福建省将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五年一个周期,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宁德市范围内,福鼎市教育局将成为宁德市首个试点单位。
根据省教育局厅最新消息,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我省将先在省内9个市、县(区)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试点单位包括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漳州市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三明市沙县教育局、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宁德市福鼎市教育局。其他地区视试点进展情况另行安排。
按照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范围较广,包含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在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室、电化教育馆、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而中小学教师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将不合格: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应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此外,记者还从省教育厅人事处获悉,若有市民已取得教师资格却未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教师资格将处于“休眠”状态,并不会其撤销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