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开展“电梯安全巩固提升” 点题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一起来看看 本次“电梯安全巩固提升”点题整治专项行动,围绕推动全市满15年老旧电梯开展安全性能评估和更新改造、破解电梯日常维保质量和效果参差不齐等问题,通过专项检查,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提升电梯维保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努力实现电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乘梯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为全市满15年老旧在用电梯及相关电梯维保单位。 重点任务 1.强化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运用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梳理老旧电梯底数,以辖区市场监管所为责任区域,建立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清单和销号清单,逐一落实责任人员和评估期限要求,严格按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督促使用单位依法及时申请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密切联系检验机构及时安排评估和出具评估报告,使用单位要根据评估意见增加维护保养项目和频次,或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老旧住宅电梯评估和修理、改造、更新费用可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对没有维修资金或维修资金不足的,可按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筹集;对经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进一步规范维保行为。督促维保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电梯日常维保、故障抢修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职责,认真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实施电梯维保,加强对电梯关键部件和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确保维保后的电梯安全性能。要综合运用常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处理、电梯维保与运行质量监督抽查等手段,加强对维保单位及其维保质量的监督,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维保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行管理。 3.加大在用电梯超期未检测监管。要通过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向使用单位宣传新版检规、检测规则以及本省具体措施,实施电梯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各辖区所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对电梯使用、检测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使用到期未检测的电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相关规定,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逾期不予整改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理。 本次专项行动 分为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 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5月至6月) 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7月至8月) 三个阶段进行 电梯安全与我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一定要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