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温丽芬)记者获悉,为激励广大高素质青年特别是大学生毕业生参军入伍,从2020年起,我市在全面落实中央、省、宁德市优待政策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我市征兵优待和奖惩措施,激励广大高素质青年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和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提高兵员征集质量。
明确高校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标准,给予本科以上毕业生不低于20000元,专科毕业生不低于15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均不低于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安排。
落实征兵工作奖惩措施。各乡镇(街道、龙安)年度男兵征集人数,每超(少)完成年度任务数1名,给予经费奖(罚)10000元;每超(少)完成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新生征集任务1名,给予经费奖(罚)15000元;每超(少)完成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1名,给予经费奖(罚)20000元;奖罚相抵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承担。对于每超额完成1名大学毕业生或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的单位,市政府再给予奖励5000元。
大力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全市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在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时,应拿出不少于招聘计划10%的指标,面向招聘福鼎籍普通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利用退役士兵返乡报到之际,引导退役士兵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1次免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社局负责,每年至少组织1次退役军人现场招聘活动,为退役军人就业搭建平台。
加大优抚力度。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龙安)具体落实,扎实做好迎接老兵、“八一”慰问困难军人家庭等工作,切实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切实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龙安)主要领导为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征兵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市征兵办定期对基层征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未完成征兵任务、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单位主要领导要在下一年度征兵工作部署会上作出反思报告。出现责任退兵和廉洁征兵问题单位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个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据悉,奖励对象为经市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且服役满2年以上的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