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刘常娟)“办证,联系电话XXX”,大街上、小巷里,多处可见各类办证信息。但总有人明知是办假证,仍进行违法操作。日前,市法院审结一起伪造身份证件案,判处被告人雷某金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9年6月份,雷某金在山东省青岛市街边遇见非法办证人员(另案处理),因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遂向对方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件照片,以1700元的价格让对方制作了一本准驾车型为D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信息及证件照片均为被告人雷某金本人)。雷某金拿着假证主要用于应付日常检查。同年9月29日,雷某金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途经前岐镇某路段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接受民警检查,当场被查获。经鉴定,雷某金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是伪造的。同日,被告人雷某金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300元。案发后,雷某金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金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