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陈超)7月24日,我市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发放工作已全面完成,确保企业退休(职)人员及时领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据悉,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发放工作是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90号)文件精神执行,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次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据统计,全市符合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共计15223人,其中2019年到达70周岁人员438人。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均等增加55元,挂钩调整部分为企业退休人员2019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35%和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此外适当倾斜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今年调待后共计每月增加基金支出202.06万元,人均每月增加133.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