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24小时就把案件破了,你们真是太快了!”8月6日上午,福鼎市民高先生将一面印有“为民办实事人民好警察”的锦旗送到福鼎市公安局桐城派出所民警手中,对民警快速破案表示感谢。 原来,高先生是桐城派出所辖区一租车行的老板。7月31日,他上班时发现店内的车辆停放位置不对,进店后也找不到车钥匙,意识到车辆被偷开了,高先生立即报警。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很快便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张某某(男,2005年生,山前街道人)。8月1日,民警成功将其抓获。 经查,7月30日凌晨,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发现高先生的租车行店门未锁,为寻求刺激,他到店内拿走车钥匙。同时在未取得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他将停放在店门口的小开走,后由于心虚又将小车开回店门口停放。目前,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