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是森林的载体 更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 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不断提升 但毁林种茶等现象仍有发生 2022年1月,兰某松为开垦种茶,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经山场所有人兰某同意,雇佣他人对兰某和自家山场的林木进行砍伐。 经鉴定,被采伐山场位于福鼎市管阳镇后溪村01-110、01-150小班及南贝村04-130林地小班范围内,其中后溪村01-110、01-150小班地类为乔木林分,林种为一般用材林,南贝村04-130小班地类为乔木林分,林种为生态公益林中的水土保持林。采伐林木蓄积总量为42.5074立方米,其中商品林有39.0807立方米,生态公益林有3.4266立方米;采伐林木有2382株,其中硬阔树种有1866株,杉木有516株。 2023年9月,兰某松主动向福鼎公安机关投案。 福鼎法院认为 兰某松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自有及他人山场,滥伐林木蓄积量达42.5074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兰某松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从轻处罚;主动积极补植复绿,并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兰某松滥伐林木部分属生态公益林,损害当地生态环境,破坏当地生态平衡,不能视为犯罪情节较轻,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遂依法判处兰某松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对为一己私利 肆意毁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必须重拳予以打击 福鼎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生态审判职能 依法惩处滥伐林木行为 不断强化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 助力绿色福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