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祖谋 福建法治报记者 吴怡星) 日前,省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黑恶线索摸排力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全面开展黑恶线索排查的基础上,通过重点案件逐件过筛、排查调研互促互进、内外联动精准发力、倒查问责落实到位等举措,进一步加大黑恶线索摸排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在立案、审判、执行、减刑假释、信访申诉等环节,结合涉案人及其关系人参与诉讼的各类案件资料,对涉黑涉恶案件深挖线索情况再次逐件过筛,进行串并分析、综合研判。要对辖区法院线索排查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梳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工作相对滞后法院的指导,及时归纳总结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线索排查经验做法,为制定类案线索排查指引提供参考。各级法院要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及时跟踪移交线索核查情况,主动了解核查需求,细化实化线索内容,循线深挖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苗头,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同步。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法院围绕重点打击的11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组织力量对近年来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梳理摸排,全链条查找问题异常,认真开展分析研判,排查起底黑恶线索并做好相关移送工作。截至9月上旬,全省各级法院共排查并移送黑恶犯罪线索2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