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吴倩雯)“今天不仅是儿童节,同时也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的日子。”6月1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网信办、桐山街道、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妇联、团市委等街道、部门在人民剧场前举办“合力守护,关爱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12个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一字排开,分模块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未保法》”)内容生动展示,吸引过往行人驻足。
除了在现场设置宣传展板以外,工作人员还向群众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红树林”守护回归计划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并结合法院判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对新《未保法》进行解读。
“前几天,福鼎一男子就因拐卖亲生儿女而被撤销了监护权……”工作人员的一席话,勾起了现场群众的好奇心。原来,男子黄某分别在2013年和2018年将亲生女儿小淇(化名)和儿子小林(化名)以三万八千元、五万八千元的价格贩卖。2020年10月,黄某因拐卖儿童罪获刑,案件虽然办结,但被拐卖儿童的未来却令人忧心——黄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而孩子的生母王某智力低下且患有癫痫,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即使孩子被解救,又如何能够健康成长呢?
为了还未成年人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今年4月,市民政局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黄某、王某监护权之诉,并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5月28日,市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撤销黄某、王某的法定监护权,指定市民政局为小淇、小林的监护人。
据了解,该案件是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也是我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则典型案例。
“‘国家兜底监护’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而这一点也在新《未保法》中得到了具体的体现。”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九章132条,结构上新增了“政府保护”与“网络保护”专章,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是一部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由于新《未保法》刚刚施行,大部分群众对它还不太了解,我们联合举办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为的就是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在社会上凝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共识。”市民政局副局长梁世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