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未果陷困境,法官耐心调解为民解“薪”事。近日,福鼎法院成功调解10起农民工劳动报酬案,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 2022年,王某父子二人同福鼎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该父子从福鼎某公司处承包位于福鼎某地区的一体化项目。10名农民工于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在王某父子共同承包的项目上打工。王某父子俩于2023年5月中旬进行清场并停工,并于6月上旬移除施工设备和清空工人宿舍。项目停工后,10名农民工因向王某父子讨要薪资无果,遂共同诉至福鼎法院,要求王某父子二人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群体性纠纷和民生案件,一判了之并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遂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处理该系列纠纷。随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王某父子,了解其所承包项目的施工情况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厘清该系列纠纷的症结点在于工人名册与工资数额的确定后,便组织双方一同至法院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现场,经过沟通结算,双方敲定最终的结算金额,但各方在结算金额的支付以及诉讼期间产生的律师费、代理费等费用承担方面又出现分歧。承办法官同各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向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各负担一部分律师费、诉讼保全费,达成由王某父子二人分两期向10位农民工支付款项。 经回访,目前10位农民工均已收到第一期工资款。至此,该系列群体性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有效维护了讨薪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