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张海洲)“她的存在,我是清楚的,没想到对方找上门来了。”市民刘女士在跟记者说起自己的遭遇时,气的砸起了桌子。刘女士告诉记者,2015年年初,她与丈夫经人介绍认识并相恋,一年后二人结婚。2016年,刘女士为丈夫诞下了一对龙凤胎孩子,而丈夫经营的公司和刘女士自己经营的工作室也是顺风顺水,二人算是家庭和事业都获得了双丰收。怎料,和睦的家庭氛围却一下子风云突变。
就在今年2月份,丈夫向刘女士坦白,在公司的一次应酬中,他酒醉后与一名女性有染,祈求刘女士能原谅自己。事后,刘女士内心犹如刀子划过,气愤难当,但苦于公公婆婆的苦苦相劝,爱家考虑到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她最终选择原谅丈夫。但出乎刘女士意料的是,7月12日,与丈夫有染的女性竟通过电话联系刘女士,要求她与丈夫离婚,若不答应,便上家里讨说法,并扬言,自己已经有了丈夫的身孕。7月17日傍晚,那名女性竟然真的如电话所说来到了刘女士在福鼎的住宅,女子隆起的肚子让刘女士错愕不已,没想到对方真的有了身孕,而对方对刘女士说,孩子是丈夫的,她希望刘女士能让自己和孩子的父亲团聚。“搞半天,我成了‘小三’。”对方的语气,让刘女士哭笑不得。
陈先生表示,自己与该名女性确实是意外发生性关系,并非婚外情,事发后,自己也没有再与该女子联系。自己酒后乱性,责任在自己,他希望妻子原谅、相信他,他还想要这个家,他会妥善处理该名女子的善后事宜,绝对不会影响家人和孩子。郑女士说,她与陈先生是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关系,在长期的相处中,对陈先生有爱慕之情,但因对方有家室了,自己也从未向对方表露过感情,与陈先生的意外“一夜情”确属酒后糊涂,自己不愿做“小三”,但身边朋友认为陈先生要对自己的酒后行为负责,孩子是无辜的,郑女士不忍拿掉腹中胎儿,她曾联系对方,希望对方能为孩子做些什么,可对方在电话中却要求她打掉孩子,不要打扰他的家庭。一怒之下,郑女士这才通过陈先生的朋友要到了他的妻子的手机号和家庭住址,上门说理。“要求他俩离婚,也只是气话,我只想要他为我的孩子尽一份责,他是孩子的生父,这是事实。”
那么,法律层面针对刘女士的遭遇,是如何保障她的合法权益呢?据我市律师事务所张秦玉律师介绍,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中的财产是合法的夫妻双方共有。在婚姻中,男方出轨并包养“小三”,婚姻关系若没有破裂,男方花费在“小三”所花的钱物,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妻子有权利处置丈夫为“小三”置办的所有财产明细。针对刘女士与丈夫的婚外第三方者郑女士的怀孕情况,建议刘女士和丈夫与郑女士协商起草亲子鉴定协议合约,若孩子确属刘女士丈夫的骨肉,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之间负有忠诚义务,丈夫出现婚外情,并且致对方怀孕的话,男方对女方是有照顾义务的。我国继承法中规定,承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即父亲对非婚生子女一样存在扶养义务。在未来期间,郑女士生下孩子的话,刘女士的丈夫是需要对女方的生活费和身体保养产生的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承担。而孩子的归属权,则需法院通过双方的实际生活情况予以裁定判决。
刘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她和丈夫已和郑女士达成协议,待孩子降临后,孩子由刘女士和丈夫二人共同抚养,郑女士可随时来看望孩子。郑女士也表示,不会再对刘女士提出“要求其与丈夫离婚”等不合理要求,她也会为自己的孩子尽一份母亲的责任。